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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範圍
 

計畫範圍:33處行政區,規劃總面積計約8,561平方公里(含陸域及海域)

本計畫之計畫範圍應以計畫主管機關所在之直轄市、縣(市)行政區為基本之計畫範圍,以及依照2010年6月15日公告實施之「變更臺灣北、中、南、東部區域計畫(第1次通盤檢討)-因應莫拉克颱風災害檢討土地使用管制」新增「海域區」之相關規定,將原屬中央管轄之海域地區同時納入本次擬定之屏東縣區域計畫範圍。

屏東縣就地理位置上而言,北以高屏溪與高雄市為鄰,南以巴士海峽界,東以中央山脈與台東縣為界,範圍包含1市、3鎮、29鄉共33個行政轄區,分計有屏東市、東港鎮、恆春鎮、潮州鎮、萬丹鄉、長治鄉、麟洛鄉、九如鄉、里港鄉、鹽埔鄉、高樹鄉、萬巒鄉、內埔鄉、竹田鄉、新埤鄉、枋寮鄉、新園鄉、崁頂鄉、林邊鄉、南州鄉、佳冬鄉、琉球鄉、車城鄉、滿州鄉、枋山鄉、霧台鄉、瑪家鄉、泰武鄉、來義鄉、春日鄉、獅子鄉、牡丹鄉及三地門鄉等33個鄉鎮市。